下列關於「審判權」與「管轄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民事訴訟法第 28 條: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其管轄法院。審判權則涉及不同法域(如普通法院 vs 行政法院),原則上應裁定駁回。
⚠️ 解析為一般原則性說明,非官方擬答。實際答題以考選部公布之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