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1
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3年度簡附民字第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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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簡附民字第42號
原 告 陳億都
被 告 李奇陽
上列當事人間因被告涉犯傷害案件(113年度簡字第306號)之請
求賠償損害事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
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
法第第505條第1項、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
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 周淡怡
法 官 陳德池
法 官 李淑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書 記 官 黃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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