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6
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促字第1756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合作前先查: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1756號
債 權 人 彰化縣秀水鄉農會
法定代理人 梁慶堂
上列債權人彰化縣秀水鄉農會因與債務人林岷憲等二人間支付命
令事件,債權人彰化縣秀水鄉農會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
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
項:
一、確認本件是否請求連帶給付?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簡豪志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