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裁判日 2001/09/18
確認通行權存在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89年度訴字第593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合作前先查: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五九三號
原 告 乙○○
甲○○
被 告 丁○○
丙○○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月五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
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八 日
~B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 法 官 蕭道隆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八 日
~B 書記官 李銷勳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