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9
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2年度附民字第36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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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369號
原 告 許志勤
訴訟代理人 黃國政律師
被 告 楊秋江
上列被告楊秋江因洗錢防制法等案件(112年度訴字第505號),經
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
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
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 官 劉致欽
法 官 李蕙伶
法 官 劉芝毓
本裁定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鄧鈺樺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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