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7
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3年度附民字第83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合作前先查: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83號
原 告 曾瑞霞
被 告 黃千萓
上列被告因113年度訴字第93號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
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
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莊深淵
法 官 陳錦雯
法 官 程明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高慈徽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