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00/10/06
殺人未遂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89年度訴字第479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合作前先查: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四七九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丙○○
右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王義雄
被 告 乙○○
右 一 人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戊○○
被 告 丁○○
右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沈榮生
被 告 甲○○
右列被告等因殺人未遂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
辯論,並定於八十九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在本院刑事第九法庭開庭審理,希
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六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七庭
法 官 蔡 正 雄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許 雅 惠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六 日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