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9
履行契約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12年度上字第2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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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字第232號
上 訴 人 陳奕彬
温三妹
温壽梅
温菁雲
上四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王銘鈺律師
被上訴人 温建全
訴訟代理人 楊珮如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2年7月31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56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因
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蘇姿月
法 官 郭宜芳
法 官 劉定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書記官 王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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