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05
殺人未遂等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1年度重訴字第8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合作前先查: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重訴字第8號
公 訴 人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涂源鋐
選任辯護人 王炳人律師
被 告 劉熙旻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蕭啓訓律師
陳彥仰律師
被 告 陳佳俊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黃建誠律師
張智宏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殺人未遂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
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5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林卉聆
法 官 陳雅菡
法 官 林信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許雪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5 日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