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9
過失致死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112年度交訴字第86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合作前先查: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交訴字第86號
公 訴 人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玟能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8
48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案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案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被告
自白犯罪(見本院卷第36頁),本院合議庭認為宜以簡易判
決處刑,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張國隆
法 官 羅子俞
法 官 施俊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欣叡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