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9
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附民字第20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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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2072號
原 告 劉明興
被 告 張繼正
上列被告因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附帶民
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
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
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劉景宜
法 官 林建良
法 官 莊惠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家偉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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