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6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附民字第24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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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2461號
原 告 張小青
被 告 范雅媛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75號),經原告
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
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
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另同案被告陳毅部分由
本院另行審結,爰待審結時另行裁判,併此敘明。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郭峻豪
法 官 郭鍵融
法 官 莊婷羽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謝旻汝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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