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9
詐欺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附民緝字第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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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緝字第46號
原 告 劉錫勳
被 告 林子翔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112年度訴緝字第71號),經原告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
,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俞秀美
法 官 許品逸
法 官 簡方毅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馨德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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