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決裁判日 2007/09/26
商標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簡字第43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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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6年度簡字第4374號
聲 請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九
十六年度偵字第一一四五三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明知為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之註冊商
標之商品而意圖販賣而陳列,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所示之仿冒商
標商品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書之記載。
二、核被告甲○○所為,係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之意圖販賣而陳
列仿冒商標商品罪。按刑法上所稱「陳列」之行為,本具有
延續性,係繼續犯之一種,故同一產品之陳列,無論行為時
期之延長如何,當然構成一罪,最高法院八十八年度台上字
第四八九○號判決可資參照;本件被告係一次購入仿冒商標
商品一批,業據其供承在卷,是以被告陳列之行為於其為警
查獲之前仍在繼續中,應僅成立「集合犯」一罪。被告一陳
列行為侵害數商標專用權人之法益,屬同種想像競合,依刑
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一重處斷。爰審酌被告陳列仿冒商標商
品之行為,非但造成商標專用權人蒙受銷售損失,亦使民眾
對商品價值判斷形成混淆,令商標專用權人合法商品之信譽
與品質受質疑,進而國家國際形象受損,兼衡其犯罪動機、
目的、手段、犯後仍否認犯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
文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本
件被告犯罪時間係在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前,且罪名非
限制減刑之列,合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減其刑期二分之一,並諭知如易科罰
金之折算標準。至如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所示之
扣案物品,均係被告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之罪所陳列之仿冒
商標商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應依同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
併予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項、第四百
五十條第一項、第四百五十四條第二項,商標法第八十二條
、第八十三條,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一
條第一項前段,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二條第一
項第三款、第七條,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
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6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絲鈺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蔡美如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6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商標法第八十一條
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 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
二 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有
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 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
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商標法第八十二條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遭侵害之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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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圖樣記號 │專用權人│註冊號數│ 指定使用商品 │ 專用期間 │
│ │ 圖樣中/英文 │ │ │ │ (民國) │
├──┼───────┼────┼────┼─────────┼──────┤
│ 一 │ │美商森林│聯合商標│衣服、男女服裝、裙│76年4月1日起│
│ │ │地公司 │00000000│、褲、運動服、休閒│至106年3月31│
│ │ │ │正商標 │裝、泳衣、睡衣、外│日止 │
│ │ │ │00000000│套、大衣、夾克。 │ │
│ │ │ │ │ │ │
│ │ (圖) │ │ │ │ │
├──┼───────┼────┼────┼─────────┼──────┤
│ 二 │ │同上 │聯合商標│衣服、男女服裝、裙│76年4月1日起│
│ │ │ │00000000│、褲、運動服、休閒│至106年3月31│
│ │ │ │正商標 │裝、泳衣、睡衣、外│日止 │
│ │ │ │00000000│套、大衣、夾克。 │ │
│ │ │ │ │ │ │
│ │(TIMBERLAND)│ │ │ │ │
├──┼───────┼────┼────┼─────────┼──────┤
│ 三 │ │德商亞得│聯合商標│運動服裝、T恤、衣│71年8月16日 │
│ │ │脫士沙洛│00000000│服。 │起至101年10 │
│ │ │蒙股份公│正商標 │ │月31日止 │
│ │ │司 │00000000│ │ │
│ │ │ │ │ │ │
│ │ (ADIDAS)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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