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02
確認通行權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1年度訴字第3062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合作前先查: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3062號
原 告 廖文源
訴訟代理人 吳正霆律師
游正霆律師
羅一順律師
原 告 廖正棋
卓劉玉英
陳冠州
上3人
訴訟代理人 羅一順律師
被 告 李國雄
訴訟代理人 林 凱律師
複代理人 陳凱達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楊雅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 日
書記官 廖宇軒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