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書全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家補字第633號
原 告 陳錦華
代 理 人 羅啓恒律師
被 告 陳藍仕(原名陳顗仁)
陳佳妤
陳奕丞
陳奕璋
陳政嘉
陳茂林
陳茂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遺產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
原告訴之聲明為:㈠被繼承人陳金蓮所遺如附表一所示之遺產予
以分割,分割方法如附表一分割方法欄所示。㈡被繼承人陳王虳
所遺如附表二所示之遺產予以分割,分割方法如附表二分割方法
欄所示。是原告主張可得利益即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
同)13,457,089元【計算式:訴之聲明第一項4,943,834元(如
附表二所示總價24,719,172元×原告應繼分1/5=4,943,834元,元
以下四捨五入)+訴之聲明第二項8,513,255元(如附表二所示總
價42,566,273元×原告應繼分1/5=8,513,255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13,457,089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30,488元,扣除已繳41
,887元,尚須補繳88,601元(捌萬捌仟陸佰零壹元)。茲依家事
事件法第51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
本件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家事第二庭 法 官 王 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
應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書記官 吳昌穆
附表一:被繼承人陳金蓮之遺產
編號 項目 面積 (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數量 參考依據 價值(新臺幣) 原告主張分割方法 1 新北市○○區○○路00巷00號3樓房屋及座落之同區域佳林段314、315、315-1、316地號土地 層次面積: 107.5㎡ 附屬建物面積: 陽台23.33㎡ 總面積: 130.83㎡ 1分之1 參鄰近同區域佳林路101巷29號3樓房地價格,每平方公尺76,000元 9,943,080元(計算式:76,000元×130.83㎡=9,943,080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陳顗仁依應繼分1/10、陳佳妤依應繼分1/10、陳奕丞依應繼分16/90、陳奕璋依應繼分1/90、陳政嘉依應繼分1/90、陳茂林依應繼分1/5、陳茂煌依應繼分1/5、陳錦華依應繼分1/5分配 2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203.67㎡ 6分之1 依112年1月份公告現值計算,每平方公尺52,800元。 1,792,296元(計算式:52,800元×203.67㎡×1/6=1,792,296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3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116.07㎡ 1之1 依112年1月份公告現值計算,每平方公尺89,768元。 10,419,372元(計算式:89,768元×116.07㎡=10,419,372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4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315.25㎡ 6分之2 依112年1月份公告現值計算,每平方公尺2,800元。 294,233元(計算式:2,800元×315.25㎡×2/6=294,233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5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698.12㎡ 6分之2 依112年1月份公告現值計算,每平方公尺5,800元。 1,349,699元(計算式:5,800元×698.12.13㎡×2/6=1,349,699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6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114.9㎡ 6分之2 依112年1月份公告現值計算,每平方公尺5,800元。 222,140元(計算式:5,800元×114.9㎡×2/6=222,140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7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508.71㎡ 6分之2 依112年1月份公告現值計算,每平方公尺2,800元。 474,796元(計算式:2,800元×508.71㎡×2/6=474,796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8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319.84㎡ 6分之2 依112年1月份公告現值計算,每平方公尺2,800元。 70,742元(計算式:2,800元×319.84㎡×2/6=70,742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9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244.31㎡ 2550分之275 依112年1月份公告現值計算,每平方公尺5,800元。 152,814元(計算式:5,800元×244.31㎡×275/2550=152,814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總價 24,719,172元
附表二:被繼承人陳王虳之遺產
編號 項目 面積 (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數量 參考依據 價值(新臺幣) 原告主張分割方法 1 新北市○○區○○路000號房屋及座落之同區域行政段346地號土地 層次面積: 61.1㎡ 騎樓12.39㎡ 附屬建物面積: 平台5.7㎡ 總面積: 79.19㎡ 1分之1 參鄰近同區域中正路85號3樓房地價格,每平方公尺153,000元 12,116,070元(計算式:153,000元×79.19㎡=12,116,070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陳顗仁依應繼分1/10、陳佳妤依應繼分1/10、陳奕丞依應分1/15、陳奕璋依應繼分1/15、陳政嘉依應繼分1/15、陳茂林依應繼分1/5、 陳茂煌依應繼分1/5、陳錦華依應繼分1/5分配 2 新北市○○區○○路000號房屋及座落之同區域行政段348地號土地 層次面積: 70.16㎡ 騎樓13.59㎡ 附屬建物面積: 平台6.87㎡ 總面積: 90.62㎡ 5分之4 參鄰近同區域中正路85號3樓房地價格,每平方公尺153,000元 11,091,888元(計算式:153,000元×90.62㎡×4/5=11,091,888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3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133.15㎡ 1分之1 依112年1月份公告現值計算,每平方公尺89,765元。 11,952,210元(計算式:89,765元×133.15㎡=11,952,210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4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97.84㎡ 1分之1 依112年1月份公告現值計算,每平方公尺70,300元。 6,878,152元(計算式:70,300元×97.84㎡=6,878,152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5 新北市○○區○○段000○0地號土地 3.09㎡ 1分之1 依112年1月份公告現值計算,每平方公尺70,300元。 217,227元(計算式:70,300元×3.09㎡=217,227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6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4.42㎡ 1分之1 依112年1月份公告現值計算,每平方公尺70,300元。 310,726元(計算式:70,300元×4.42㎡=310,726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總價 42,566,2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