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7
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原附民字第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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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原附民字第79號
原 告 沈曼霓
送達代收人 劉席寧
被 告 趙雨婷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本院112年度原金訴字第77號
),經原告沈曼霓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
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
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李宗濡
法 官 楊孟穎
法 官 陳莉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書記官 洪韻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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