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02
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2年度原附民字第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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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原附民字第88號
原 告 梁禹謙
被 告 涂晉銓
李晧暐
上列被告因妨害秩序等案件(112年度原訴字第47號),經原告
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
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馮俊郎
法 官 王子謙
法 官 王怡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 日
書記官 蘇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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