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05
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3年度附民字第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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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38號
原 告 鍾定遠
被 告 張弘昇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2年度易字第1246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
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
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
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5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賴淑敏
法 官 黃嘉慧
法 官 王靜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書記官 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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