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3
損害賠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2年度附民字第1423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合作前先查: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423號
原 告 林亮宇
被 告 黃川恒
上列被告因本院111年度金訴字第525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
,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
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
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 官 李育仁
法 官 楊舒婷
法 官 吳佩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丁梅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