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07/09/2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96年度訴字第7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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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訴字第791號
公 訴 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被 告 甲○○
臺北市○○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
經辯論終結並定於民國96年9 月25日宣示判決在案,惟查前開宣
示判決日期為國定假日,爰依法延展宣示判決日期為民國96年9
月26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1 日
刑事第七庭法 官 汪梅芬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馨尹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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