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05
支付命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促字第1181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1181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劉育旗
一、上列聲請人即債權人聲請對相對人即債務人英商福利德有限
公司(Bullitt Group Limited)發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未
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限債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
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二、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5 日
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廖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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