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6
妨害秩序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1年度原訴字第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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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原訴字第85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施聖心
選任辯護人 王啓任律師
(112.8.15起至113.8.14止經懲戒停止職務)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賴忠杰
上列被告因妨害秩序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院已改行簡
式審判程序,裁定如下:
一、本案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
辯。
二、定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8日上午11時40分,在本院刑事第十
法庭進行審判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施慶鴻
上為正本證明與原本相符。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鄭俊明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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