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19
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附民字第4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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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簡附民字第488號
原 告 劉森泉
被 告 李健琮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112年度金簡字第709號),經原告提起請
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
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五條第一項、第五百零四條
第一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高增泓
法 官 黃佳琪
法 官 葉培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曾右喬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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