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9
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附民字第229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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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2297號
原 告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順欽
訴訟代理人 杜宛書
林昱璿
被 告 陳建良
凃懿秦
陳柏宇
陳怡惠
上列被告等因竊盜等案件(本院112年度易字第1978號),經原
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
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
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黃光進
法 官 簡志宇
法 官 陳玉聰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曾靖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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