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0
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年度單禁沒字第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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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單禁沒字第41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盧顥文
江定澐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2年度偵字第5
6395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3年度聲沒字第25號),本院
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盧顥文、江定澐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案件(112年度偵字第56395號),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為
不起訴處分確定,惟上開案件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6所之第二
級毒品大麻(驗餘淨重共10.30公克),均屬違禁物,另扣
案如附表編號7至10所示之物,經送驗後,分別檢出含有如
附表所示之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及甲基安非他命成分,爰
依法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且得單獨宣
告沒收;若案件為起訴或不起訴時,則應由檢察官聲請法院
以裁定宣告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分別定
有明文,並有最高法院83年度台非字第342號判決意旨可參
。次按查獲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
、第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
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亦有明定。又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得諭知沒收並銷燬之
者,以查獲之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為限,固不
及於毒品之外包裝,惟若外包裝與沾附之毒品無法析離,自
應將外包裝併該毒品諭知沒收並銷燬(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
字第6213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經查:
㈠被告盧顥文、江定澐於民國000年0月間,因違反毒品危害防
制條例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113年1月2日
以112年度偵字第56395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情,有該不起
訴處分書1份、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2份在卷可稽(
見56395號偵卷第31-35頁、本院卷第13-15頁、第17-19頁)
,堪以認定。該案經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之物,經分別
送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及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鑑
定結果均含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此有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
物實驗室112年1月3日調科壹字第00000000000號鑑定書(見
48883號偵卷第275頁)及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1年8月3
日草療鑑字第1110700510號鑑驗書(見48883號偵卷第255-2
57頁)各1份在卷可稽,足認附表編號1至6所示之物均含毒
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定之第二級毒品大麻,
而屬違禁物,自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
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連同附著毒品無從析離之外
包裝,併沒收銷燬之。
㈡扣案如附表編號7、9所示之研磨器、編號8所示之菸斗、編號
10所示之吸食器,經鑑驗後分別含有如附表所示之第二級毒
品四氫大麻酚及甲基安非他命成分等情,有衛生福利部草屯
療養院111年8月4日草療鑑字第1110700512號鑑驗書(見4888
3號偵卷第229-231頁)在卷可考,則上開扣案物既有毒品危
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定之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
及甲基安非他命附著於其上,且難以完全析離,亦無析離之
實益與必要,應整體視為查獲之毒品,併依毒品危害防制條
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沒收銷燬之。
㈢從而,本件聲請核無不合,應予准許。至前開鑑驗耗用之毒
品,既已滅失,自均無庸宣告沒收銷燬,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
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刑事第二十庭 法 官 許仁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
附繕本)
書記官 蘇文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附表】
編號 品名 數量 重量 所有人 備註 1 大麻(含玻璃罐1只) 1罐 毛重231.3公克 ⒈合計淨重10.37公克,驗餘淨重10.30公克,空包裝總重244.52公克。 ⒉鑑定結果:第二級毒品大麻。 江定澐 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 112年1月3日調科壹字第00000000000號鑑定書 2 大麻(含 外包裝袋1只) 1包 毛重1.6公克 江定澐 3 大麻(含外包裝袋1只) 1包 毛重1.9公克 江定澐 4 大麻(含盒子1只) 1盒 毛重17.1公克 江定澐 5 大麻(含外包裝袋1只) 1包 毛重1.9公克 江定澐 6 大麻(含外包裝袋1只) 1包 ⒈毛重1.9公克。 ⒉送驗淨重:1.2083公克,驗餘淨重:1.1772公克。 ⒊鑑定結果:第二級毒品大麻。 盧顥文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1年8月3日草療鑑字第1110700510號鑑驗書 7 含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成分之研磨器 1個 鑑定結果:含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 江定澐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1年8月4日草療鑑字第1110700512號鑑驗書 8 含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成分之菸斗 1個 鑑定結果:含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 江定澐 9 含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成分之研磨器(紅色) 1個 鑑定結果:含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 江定澐 10 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及四氫大麻酚成分之吸食器 1個 鑑定結果: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四氫大麻酚。 江定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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