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9
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年度單聲沒字第32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合作前先查: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單聲沒字第32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靖丁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111年度偵字第44512號),
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3年度執聲字第47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之仿冒「蠟筆小新」鑰匙圈壹個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陳靖丁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臺中
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1年度偵字第44512號為緩起訴處分,
於民國111年12月20日確定,112年12月19日緩起訴期滿未經
撤銷,本案扣案之「蠟筆小新」鑰匙圈,係仿冒商標之商品
,屬專科沒收之物,爰依刑法第40條第2項、商標法第98條
規定,單獨聲請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
項定有明文;又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
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商標法第98
條亦有明文。是違反商標法之物品,係屬刑法第40條第2項
所稱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
三、經查,本件被告陳靖丁違反商標法之犯行,業經臺灣臺中地
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1年度偵字第44512號為緩起訴處分,於
111年12月20日確定,112年12月19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等
情,有上開緩起訴處分書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緩起
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在卷可稽,並經本院核閱上開偵查案卷屬
實。又扣案之鑰匙圈1個係仿冒「蠟筆小新」商標之商品,
有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111年3月15日
蝦皮電商字第0220315099S號函及檢附用戶申設、交易明細
及IP等相關資料、國際影視有限公司鑑定報告書仿冒商品鑑
價報告書、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檢索結果、授權書、蝦皮購
物網站帳號「tinawu555」賣場擷圖、全家便利商店貨件明
細查詢結果、包裹照片、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扣
押物品清單、扣案仿冒「蠟筆小新」鑰匙圈照片在卷可稽(
見警卷第31至34頁、第45至47頁、第48頁、第49至51頁、第
53至61頁、第63至67頁、第69頁、第71頁、第73至88頁、偵
卷第15頁、第27頁),堪認上開扣案物確為侵害商標權之物
品,依商標法第98條之規定,係屬絕對義務沒收之物,揆諸
前揭說明,應依刑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單獨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55條之36第2項,商標法第98條
、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十六庭 法 官 張雅涵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
附繕本)
書記官 黃佳莉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