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7
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年度聲字第201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201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黃琨義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聲字第13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
所示之刑,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
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
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
其應執行者: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
,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依刑法
第53條及第54條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至第7款之規定,定其
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對應之檢察
署檢察官,備具繕本,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又法院對於定應
執行刑之聲請,除顯無必要或有急迫情形者外,於裁定前應
予受刑人以言詞或書面陳述意見之機會,刑法第53條、第51
條第5款及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前段、第3項分別定有明
文。次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
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
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
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
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
之,刑法第50條亦有明文規定。又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
項,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並非概無拘束,依據法
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
部性界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
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
得有所逾越。在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
時,固屬於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
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最高法院80年台非字第473號判例、9
3年度台非字第192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經查,本件受刑人因詐欺、偽造文書、竊盜等案件,經臺灣
彰化地方法院及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
且經受刑人向檢察官聲請就附表所示之罪定其應執行之刑,
此有如附表所示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請
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各1份可資憑考。其中附表編號1至7所
示之罪,前經本院以112年度聲字第1586號裁定應執行有期
徒刑2年9月確定等情,有該裁判書與前揭臺灣高等法院被告
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是依前開說明,本院為最後事實審法
院,就附表所示之各罪再為定應執行刑之裁定時,除不得逾
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法律之外部界限,即不得重於附表編號1
至8所示各罪宣告有期徒刑之總和,亦應受內部界限之拘束
,即不得重於上開各罪已定應執行之刑度之總和。是經審核
上開各節,併衡酌受刑人所犯各罪態樣、犯罪情節、侵害法
益之異同、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
,暨本院檢送檢察官聲請書繕本,並函詢受刑人對本案聲請
定應執行刑之意見,受刑人回覆表示無意見等情,此有本院
民國113年1月30日中院平刑祥113聲字第201號函、本院陳述
意見表在卷可參,綜核上情為整體評價後,爰就受刑人所犯
如附表所示之各罪,裁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而受刑
人所犯如附表編號2至8所示之罪雖屬得易科罰金之罪,惟因
與附表編號1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合併定應執行刑之結果
,依司法院釋字第144號解釋,自亦不得易科罰金,而無庸
再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
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路逸涵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
附繕本)
書記官 黃于娟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附表: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1 2 3 罪名 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 詐欺取財罪 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3月 犯罪日期 109年11月10日至109年11月11日 109年10月26日至109年11月3日 110年8月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緝字第251、252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緝字第251、252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緝字第6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652號 110年度訴字第652號 111年度中簡字第1007號 判決日 期 110年11月29日 110年11月29日 111年5月25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652號 110年度訴字第652號 111年度中簡字第1007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1月6日 111年1月6日 111年6月2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是 是 備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505號(編號1至7已定應執行徒刑2年9月)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506號(編號1至7已定應執行徒刑2年9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8881號(編號1至7已定應執行徒刑2年9月)
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取財罪 詐欺得利罪 竊盜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5月、4月(3次)、2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犯罪日期 109年11月18日、 110年4月26日至27日、 110年1月22日、 110年5月6日、 110年6月14日 110年7月27日 110年9月25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6491、23121、28011、35012、39946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少連偵字第69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9027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易字第171號 111年度簡字第1114號 111年度中簡字第1593號 判決日 期 111年7月15日 111年7月29日 111年8月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易字第171號 111年度簡字第1114號 111年度中簡字第1593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8月16日 111年9月7日 111年9月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1380號(編號1至7已定應執行徒刑2年9月)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4466號(編號1至7已定應執行徒刑2年9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1536號(編號1至7已定應執行徒刑2年9月)
編號 7 8 (以下空白) 罪名 結夥三人以上竊盜罪 竊盜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3月 犯罪日期 110年9月27日 111年1月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少連偵字第45號、111年度少連偵緝字第20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0263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易字第903、1150號 112年度中簡字第968號 判決日 期 111年11月10日 112年8月31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易字第903、1150號 112年度中簡字第96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12月13日 112年10月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3357號(編號1至7已定應執行徒刑2年9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133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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