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16
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年度聲字第390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390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陳健志
籍設南投縣○○鎮○○街0號0○○○○○○○○○)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聲字第272號、112年度執字第6852號),本院裁定
如下:
主 文
甲○○犯如附表所示之罪而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
年拾月。
理 由
一、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
、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
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
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定有
明文。次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
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
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
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
法第51條第5款亦有明定。
二、查受刑人甲○○因妨害公務等案件,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
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及本院判處如附表
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
紀錄表及如附表所示各罪之判決書各1份附卷可稽。而其中
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5、7、9至10所示為得易科罰金、
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附表編號6、8所示不得易科罰金、易
服社會勞動,依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固不得併合處
罰,然檢察官之聲請既係應受刑人之請求而提出,有受刑人
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提出聲請定應執行之聲請狀附卷可稽
,是依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檢察官依刑法第53條、第5
1條第5款規定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
,應予准許,爰依聲請並審酌各犯行罪質是否相同等情事而
為整體評價,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
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6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振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
附繕本)
書記官 王淑燕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6 日
附表: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妨害公務 竊盜 公共危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6月 犯 罪 日 期 110年07月28日 110年01月底某日 110年07月20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0938號 南投地檢110年度偵緝字第182號 南投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721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彰化地院 南投地院 南投地院 案 號 111年度簡字第42號 111年度投簡字第179號 111年度投交簡字第180號 判決日期 111年02月09日 111年05月05日 111年05月17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彰化地院 南投地院 南投地院 案 號 111年度簡字第42號 111年度投簡字第179號 111年度投交簡字第180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年03月24日 111年08月10日 111年08月1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易服社會勞動之 案件 是 是 是 備 註 編號1至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竊盜 竊盜 妨害公務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3罪) 有期徒刑3月(1罪)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8月 犯 罪 日 期 110年06月21日至110年09月15日 110年06月25日 110年09月18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南投地檢110年度偵字第5693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9817號 南投地檢110年度偵字第6710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南投地院 臺中地院 南投地院 案 號 110年度易字第266號 111年度簡字第1020號 111年度交訴字第24號 判決日期 111年07月05日 111年09月29日 111年09月2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南投地院 臺中地院 南投地院 案 號 110年度易字第266號 111年度簡字第1020號 111年度交訴字第24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年08月24日 111年11月02日 111年11月0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易服社會勞動之 案件 是 是 否 備 註 編號1至9,定應執行3年8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竊盜 公共危險 過失傷害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2罪) 有期徒刑3月(1罪)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3月 犯 罪 日 期 110年09月08日至110年09月13日 108年12月14日 108年12月14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南投地檢110年度偵字第6271號 南投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039號 南投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039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南投地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11年度投簡字第426號 111年度交上訴字第2335號 111年度交上訴字第2335號 判決日期 111年10月26日 111年11月24日 111年11月2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南投地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11年度投簡字第426號 111年度交上訴字第2335號 111年度交上訴字第2335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年11月28日 111年12月28日 111年11月2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易服社會勞動之 案件 是 否 是 備 註 編號1至9,定應執行3年8月。
編 號 10 罪 名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03月19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少連偵字第199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1年度易字第1748號 判決日期 112年03月17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1年度易字第1748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2年04月1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易服社會勞動之 案件 是 備 註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68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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