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15
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14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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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1438號
聲 請 人 廖來憶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歪菓任咖啡企業有限公司、郭雨橋准予
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陳報相對人郭雨橋之住所地址為何?並提出歪菓任咖啡企業
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暨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提出本票票號CH220003之清晰本票彩色影本(因原本票影本
到期日期被印章蓋住不清晰)
三、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5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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