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07
延展清算完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聲字第10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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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聲字第109號
聲 請 人 黃興華
上列聲請人因優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事件,聲請延展清算完結,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113年2月11日起展期至民國113年8月10日止
完結清算。
理 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時
,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前開規定,於股份有
限公司之清算準用之。公司法第334條、第87條第3項分別定
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優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因無進貨事
實,取具進項憑證申報扣抵營業稅銷項稅額,業經財政部中
區國稅局查獲違章事實,清算事務尚未了結,為此聲請裁定
准予展期。
三、經本院調閱本院112年度司聲字第1061號延展清算完結卷宗
,核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展期至113年8月10日止
完結清算。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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