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裁判日 2001/09/20
拆除地上物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90年度訴字第7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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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七二四號
原 告 甲○○
被 告 義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光穫
右當事人間請求拆除地上物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月十八日上午九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
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B法 官 涂秀玲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 日
~B法院書記官 王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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