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0
給付貨款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2年度上易字第487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合作前先查: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易字第487號
上 訴 人 歐亞先進科技有限公司
0000000000000000
法定代理人 許鈺琳
被上訴人 碩頂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000000000
法定代理人 黃學信
訴訟代理人 盧永盛律師
複 代理 人 黃瑞霖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民事第四庭 受命法官 郭玄義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廖家莉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