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16
塗銷遺產分割登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2年度訴字第214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合作前先查: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214號
原 告 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戴誠志
訴訟代理人 洪敏智
楊鵬遠律師
被 告 張明珍
張淵欽
吳金煖
江吳藝
鄭亘妙
訴訟代理人 賴玉山律師
被 告 張琬貞
郭張柿
張喜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䊹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6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