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0
殺人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年度上訴字第6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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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上訴字第626號
上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張旭彬
選任辯護人 鄭淵基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吳豐雄
選任辯護人 楊濟宇律師
鄭鴻威律師
被 告 江信寬
選任辯護人 林錫恩律師
被 告 游秉宸
選任辯護人 黃冠偉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殺人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
重訴字第21號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業
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
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郭玫利
法 官 林臻嫺
法 官 曾子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双財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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