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17
拆屋還地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年度上字第303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合作前先查: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字第303號
上 訴 人 汪青發 住○○市○○區○○街000巷00號
汪王玉梅
汪昇憲(即汪輝濱之承受訴訟人)
汪枝星(即汪輝濱之承受訴訟人)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泰良律師
被上訴人 方進興
汪也乃
汪靈佑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劉芝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聖涵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7 日
書記官 徐振玉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