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定裁判日 2002/09/20
補徵關稅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90年度訴字第5759號
裁判書全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五七五九號
原 告 台灣泰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台灣瑞侃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林秋琴律師
劉致慶律師
陳彥希律師
被 告 財政部臺北關稅局
代 表 人 朱恩烈(局長)
訴訟代理人 乙○○
丁○○
丙○○
右當事人間因補徵關稅事件,業經本院於九十一年九月五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言詞辯論,並定九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時二十分為
言詞辯論期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九 日
臺 北 高 等 行 政 法 院 第 七 庭
審 判 長 法 官 鄭小康
法 官 林金本
法 官 黃秋鴻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二十 日
書 記 官 黃瑞芬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