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決裁判日 2024/02/06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除字第21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21號
聲 請 人 黃元娥(即胡善誠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127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11月21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蘇嘉豐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書記官 陳靜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 1 236 002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 1 2 003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 1 44 004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000 1 19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