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7
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 112年度附民字第109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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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094號
原 告 張容豪
被 告 彭鏡濂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
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許泰誠
法 官 魏俊明
法 官 蕭世昌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建甫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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