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2
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 113年度上訴字第294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上訴字第294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吳昇峰
上列上訴人因詐欺等案件,應行送達之文書,因其現住居所在不
明,無從送達,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規定為公示送達,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刑事第二十庭 審判長法 官 吳淑惠
法 官 張明道
法 官 吳祚丞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楊宜蒨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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