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06
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2年度附民字第8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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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821號
原 告 沈子堯
被 告 黃馨儀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112年度金訴字第82號),經原告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
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
,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謝順輝
法 官 曾耀緯
法 官 藍雅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錫屏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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