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裁判日 2002/09/25
清償債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91年度訴字第1325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合作前先查: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三二五號
原 告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戊○○
被 告 龍昱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丁○○
被 告 甲○○
被 告 丙○○
被 告 庚○○
被 告 己○○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六日上午九時十分,在本院第二辦
公大樓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二十五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文衍正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二十五 日
~B法院書記官 李劍龍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