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451 筆裁判書提及「給付價金」
…或簽收,則再審原 告否認其曾受領時,再審被告有難以舉證之虞。故本件再審原告雖已給付價金,再審 被告依法亦有交付神像之義務,但再審原告於受領神像,如不給與受領證書,即違背 法定義務,再審被告得不為交付。再審原告主張再審被告依民法第二百六…
…上訴人取得礦泉水合格 證明為契約效力發生之停止條件。若條件成就,上訴人即應依約給付價金,就此而言 ,自可認條件之成就,上訴人即有受不利益之情事。兩造對於被上訴人五指山公司於 八十四年二月九日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礦泉水GMP之證明,該局於…
…始主張在被上 訴人未返還系爭房地前,伊得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即有權請求被上訴人給付價金云 云,無論原審認定被上訴人已合法解除契約,上訴人不得再向被上訴人請求給付系爭 價款等語,且上訴人此項主張亦屬新防禦方法,依法本院不得斟酌,併為敍明…
…撥款時視為已清償完畢。則在銀行撥款之七十九 年三月六日以前,應可認係上訴人遲延給付價金並受領房屋遲延,被上訴人辯稱未遲 延交屋,於七十九年三月六日以前之部分,自堪採信。惟出賣人依民法第三百五十四 條之規定,有給付無瑕疵物之義務,故在危…
…之瑕疵,足堪採信。系爭房屋已完工,土地亦已移轉所有權登記, 房屋則通知陳月英等給付價金以備交付,依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及房屋 預定買賣契約書第十七條第七款之約定,系爭房屋縱有前述瑕疵,陳月英等亦僅得於 受領時,行使瑕疵擔保請…
…一項規定之除斥 期間,亦無可採。綜上所述,被上訴人依買賣之法律關係,請求上訴人給付價金尾款 七十二萬五千元並加付法定遲延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等詞,為其判斷之基礎。 查上訴人在事實審抗辯:兩造所立土地買賣契約書其他事項約定第七項之記…
…四百元等情,為兩造所自認,並有布料採購單兩紙、交貨 明細表可稽。是上訴人依法有給付價金一百十三萬一千四百元之義務。按,買受人應 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現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 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買受人…
…於乙○○應交付丁○○之價金得交付戊○○或己○○ 收受之特約,亦僅係乙○○得如何給付價金之方法之約定而已,要難以此推認上開代 建契約中土地買賣部分已由被上訴人與上訴人分別取代乙○○與丁○○。至兩造嗣後 簽訂土地買賣移轉契約書及上訴人將一…
…淑慧購買系爭土地,再將之轉售與被 上訴人,伊賺取利益,並無詐欺情事。被上訴人之給付價金係依買賣契約履行給付, 而買賣契約係由被上訴人與丁淑慧所訂立,丁淑慧已將系爭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與被 上訴人,履行契約完畢,伊非無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等…
… 被 上 訴人 大品田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英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價金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二十九日台灣高等 法院第二審更審判決(八十五年度上更㈠字第四三七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左 : 主 …
… 被 上訴 人 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段津薪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價金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二日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第二審判決(八十六年度重上字第三○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
…人按月給付被上 訴人與貸款同額之買賣價金,而由上訴人繳付貸款,足見貸款之履行與給付價金相互 併存,上訴人對於給付系爭買賣價金之義務並未消滅。查該貸款至八十四年二月二十 八日止,餘欠為六十四萬七千二百九十一元,有台灣企銀函附卷可按。兩造…
…審維持第一審所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駁回其上訴,無非以:上訴人購買系爭房地 並已給付價金共計二百零五萬六千元,業據上訴人提出土地與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 存證信函、廣告等影本附卷為憑,且為被上訴人所不爭執,足堪採信。查定型化契約 所印就之…
…當,不能准許,並說明被上訴人抗辯兩造已合意解除本件買賣契約或上訴人未依約履 行給付價金,經被上訴人解除契約並沒收上訴人已付價金等語,如何不足採之理由。 爰將第一審所為上訴人勝訴部分之判決,分別予以維持及改判,經核於法尚無違背。 上論論…
…方即相互負有返還價款及 塗銷所有權登記之義務,上訴人主張依同時履行抗辯權,於其給付價金與被上訴人之 同時,被上訴人應塗銷系爭土地所有權應有部分之登記,洵屬有據。被上訴人本於解 除契約回復原狀請求權,請求上訴人應於被上訴人將系爭土地所有…
…稱系爭買賣價金為一千二百四十四萬四千二百元云云 ,不足採信。又系爭買賣於簽約時給付價金三十八萬四千元,為兩造不爭之事實,劉 懷忠雖否認劉成來已另給付第二次價款五十一萬二千元,但買賣契約書末端載有:「 第二次付款,伍拾壹萬貳仟元收訖,現…
…在十三萬元以上,倘仍按原定價金給 付,顯失公平,自應令其增加給付。因被上訴人僅給付價金之半數,故以現在市價之 一半即每坪六萬元計算,被上訴人尚應給付之價金為二百九十七萬六千七百四十三元 (此係在原審擴張聲明後之金額,原聲明之金額為二百…
… 被 上訴 人 曾 國 典 訴訟代理人 賴 盛 星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價金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八日台灣高等法院 第二審更審判決(八十五年度重上更㈡字第一五五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
… 千二百四十元、規費及土地代書費三萬五千三百零一元,有明細表可稽,合計其實際 給付價金為一千三百零九萬四千九百二十三元,已逾兩造約定之買賣價金一千三百萬 元。從而上訴人依買賣契約,請求被上訴人給付價金九十八萬五千一百七十五元及法 定遲…
…費用十八萬元、重新修模費用三千五百元,合計 三百四十七萬三千五百元,被上訴人除給付價金三成之訂金九十八萬七千元外,尚欠 貨款二百四十八萬六千五百元,屢經催討,仍未給付等情。求為命被上訴人如數給付 並加計法定遲延利息之判決。 被上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