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宣傳辦法分類:行政>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行政目修正日期:2023/08/25🔔 訂閱修法警示分享查看官方原始版本 ↗✨ 想要更高效查法律?看完《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宣傳辦法》了?免費版每日 3 次 AI 白話翻譯、無限收藏條文、修法 Email 警示查看 Pro 方案 →⚠️ 法律免責聲明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