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分類:行政>國防部>教育訓練目修正日期:2022/12/12🔔 訂閱修法警示分享查看官方原始版本 ↗📑跳到章節(8 章)▼第 一 章 總則第 二 章 權責第 三 章 入學、修業期限第 四 章 考試、成績考核第 五 章 休學、復學第 六 章 退學、開除學籍第 七 章 授予軍事學資、證書核發第 八 章 附則✨ 想要更高效查法律?看完《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了?免費版每日 3 次 AI 白話翻譯、無限收藏條文、修法 Email 警示查看 Pro 方案 →⚠️ 法律免責聲明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