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Seafarer's Service Regulations船員服務規則分類:行政>交通部>航政目修正日期:2018/06/08🔔 訂閱修法警示分享查看官方原始版本 ↗📑跳到章節(13 章)▼第 一 章 總則第 二 章 資格第 三 章 職責第 一 節 通則第 二 節 船長第 三 節 艙面部門第 四 節 輪機部門第 五 節 電信部門第 六 節 事務部門 (或旅客部門)第 四 章 僱用及管理第 五 章 獎懲第 一 節 獎勵第 二 節 處分📑跳到章節(13 章)▼第 一 章 總則第 二 章 資格第 三 章 職責第 一 節 通則第 二 節 船長第 三 節 艙面部門第 四 節 輪機部門第 五 節 電信部門第 六 節 事務部門 (或旅客部門)第 四 章 僱用及管理第 五 章 獎懲第 一 節 獎勵第 二 節 處分✨ 想要更高效查法律?看完《船員服務規則》了?免費版每日 3 次 AI 白話翻譯、無限收藏條文、修法 Email 警示查看 Pro 方案 →⚠️ 法律免責聲明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