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分類:考試>銓敘部>保險目修正日期:2023/08/09🔔 訂閱修法警示分享查看官方原始版本 ↗📑跳到章節(17 章)▼第 一 章 總則第 二 章 要保機關、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第 一 節 要保機關第 二 節 被保險人第 三 節 受益人第 三 章 保險俸(薪)額及保險費第 一 節 保險俸(薪)額第 二 節 保險費第 四 章 要保、退保及變更登記第 五 章 保險給付第 一 節 通則第 二 節 失能給付第 三 節 養老給付第 四 節 死亡給付第 五 節 眷屬喪葬津貼、生育給付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第 六 章 業務監督第 七 章 附則✨ 想要更高效查法律?看完《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了?免費版每日 3 次 AI 白話翻譯、無限收藏條文、修法 Email 警示查看 Pro 方案 →⚠️ 法律免責聲明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