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分類:行政>經濟部>園區管理目修正日期:2023/11/06🔔 訂閱修法警示分享查看官方原始版本 ↗📑跳到章節(7 章)▼第 一 章 總則第 二 章 主管機關設置之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第 一 節 主管機關依職權辦理用地變更規劃第 二 節 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用地變更規劃第 三 章 公民營事業、興辦產業人設置之產業園區第 四 章 依原獎勵投資條例編定未開發之工業用地第 五 章 附則✨ 想要更高效查法律?看完《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了?免費版每日 3 次 AI 白話翻譯、無限收藏條文、修法 Email 警示查看 Pro 方案 →⚠️ 法律免責聲明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