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適用勞動基準法後,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為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前項退休金提繳率,依下列規定辦理,並由漁會視其財務狀況,提經理事會通過: 一、除總幹事外之聘任人員: (一)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職且繼續…
本規程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五條規定訂定之。
台閩地區勞工保險局 (以下簡稱本局) 置總經理,承臺灣省政府之命,綜 理全局局務,並置副總經理二人輔佐之。
本局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及特約醫院所之分佈情,於轄區內劃分地區設 分局,分課辦事,辦理勞工保險經常性業務,並得視實際需要於設分局以 外之縣市設辦事處或聯絡處,隸屬於分局。分局置經理一人,副經理一人 至二人,辦事處或聯絡處置主任 (由專員兼任) ;分局、辦事處及聯絡處 人員均在本局總員額內調派。 前項分局之轄區劃分及分局、辦事處、聯絡處之設立程序,由中央主管機 關視實際需要定之。
本規程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台閩地區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隸屬設置勞工保險局之台 灣省政府,置主任委員一人及委員二十八人,除主任委員外,其名額分配 如左: 一、專家六人,其中三人為專任。 二、勞工代表七人。 三、資…
本會之任務如左: 一、保險年度計畫及業務報告之審議事項。 二、保險業務之檢查事項。 三、保險年度預算、決算之審議事項。 四、保險基金保管運用之審核事項。 五、保險財務帳務之檢查事項。 六、保險爭議之審議事項。 七、保險法規及業務興革之研究建議事項。 八、其他有關事項。 本會執行前項各款規定任務時,其決議事項,報請台灣省政府核辦或函請 勞工保險局辦理。
本會設勞工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置委員十五人,除本會爭議審議組主任 為當然委員,並為召集人外,由主任委員遴聘專家擔任,並層報中央主管 機關備查。
本會開會時得函請勞工保險局主管人員列席。
本會所需經費應編列預算,在政府撥付辦理勞工保險之經費項下開支。
本會開會時,得邀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及有關單位人員列席。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左: 一、直轄市、縣 (市) 政府認定困難之職業疾病鑑定事項。 二、勞雇之一方對直轄市、縣 (市) 政府之認定結果有異議之職業疾病鑑 定事項。 三、勞工保險機構審定時發生疑義之職業疾病鑑定事項。 四、其他有關職業疾病鑑定事項。
為加強勞工保險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之有效管理及運用,增加基金之 收益,勞工保險局 (以下簡稱本局) 依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第十九條規定 ,設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諮詢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
本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三人,本局總經理為當然委員兼召集人,主管財務業 務之副總經理為當然委員兼副召集人,其餘委員由本局總經理就下列人員 聘兼之,任期一年: 一、具有財務管理、證券投資、金融、保險專長之學者專家四人至八人。 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代表一人。 三、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代表二人。
勞工保險處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事項如左: 一、第一科: (一) 關於勞工保險法規之擬訂、修正、解釋及宣導事項。 (二) 關於勞工保險業務之指導、監督事項。 (三) 關於勞工保險制度之研究、規劃…
…職掌如左: 一、關於學員生活輔導與考核事項。 二、關於學員品德陶冶與精神教育事項。 三、關於學員生產實習、就業輔導及追蹤服務事項。 四、關於學員體育、文康、急救、醫療事項。 五、關於學員勞工保險及山胞低收入戶膳食補助事項。 六、關於學員團體紀律維護與管理事項。 七、關於學員兵役緩召申請事項。 八、關於學員寢室分配與管理事項。 九、關於學員課外活動之策劃與督辦事項。 十、關於學員…
…與精神教育事項。 二、關於學員生活輔導與考核事項。 三、關於學員就業輔導及追蹤服務事項。 四、關於學員體育、文康、急救、醫療事項。 五、關於學員獎懲、請假之核轉、登記事項。 六、關於學員勞工保險事項。 七、關於學員團體紀律維護與管理事項。 八、關於學員自治組織之規劃與幹部遴派事項。 九、關於學員輔導工作研究改進事項。 十、關於退訓學員訓練費等之追償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學員輔導…
輔導課職掌如左: 一、關於學員品德陶冶與精神教育事項。 二、關於學員生活輔導與考核事項。 三、關於學員團體紀律維護與管理事項。 四、關於學員就業輔導及追蹤服務事項。 五、關於學員勞工保險事項。 六、關於學員寢室分配與管理事項。 七、關於學員操行成績評定與考核事項。 八、關於學員課外活動督辦事項。 九、關於學員獎懲、請假之核轉、登記事項。 十、關於學員兵役暫緩召集之申請事…
本細則依勞工保險局 (以下簡稱本局) 組織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綜合業務及不屬他科業務事項。 二、工廠事業科: 掌理工廠、場礦及交通公用事業等投保單位之下列事項: (一)各類異動表之處理事項。 (二)被保險人繼續加保案件之處理事項。 (三)有關勞工保險法令之函復事項。 (四)被保險人資格審查事項。 (五)投保單位名稱、負責人、地址變更維護及單位資料對外提供事項。 (六)投保單位全體退保處理事項。 (七)投保薪資異常之查核事項。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