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之日起九十日內,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向原推介轄區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僱用獎助: 一、僱用獎助申請書。 二、僱用名冊、載明受僱者工作時數之薪資清冊。 三、受僱勞工之身分證影本。 四、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必要文件。 僱用期間連續達三十日以上之雇主,得於每滿三個月之日起九十日內,向 原推介轄區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僱用獎助之申請。 雇主領取前…
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發給僱用獎助: 一、僱用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勞工。 二、僱用已領取軍人退休俸、公營事業退休金或合於勞動基準法規定之退 休金之勞工。 三、僱用雇主負責人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四、同一雇主再僱用離職未…
事業申請自行清除許可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核發機關申請: 一、申請表。 二、政府機關核准登記之證明文件。 三、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四、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任職證明文件及同意查詢勞保資料同意書。但經核發機關核定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者,得以其核定設置文件代之。 五、自行清除之事業廢棄物種類、預估產生頻率及數量。 六、廢棄物清…
事業申請自行處理許可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核發機關申請: 一、申請表。 二、政府機關核准登記之證明文件。 三、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四、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任職證明文件及同意查詢勞保資料同意書。但經核發機關核定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者,得以其核定設置文件代之。 五、廢棄物處理設施或設備及工具說明(應含處理方法、處理廢棄物種類、…
事業申請自行清除或處理許可文件許可期限展延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核發機關申請: 一、申請表。 二、政府機關核准登記之證明文件。 三、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四、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任職證明文件及同意查詢勞保資料同意書。但經核發機關核定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者,得以其核定設置文件代之。 五、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設備及工具清冊。 六、申請自行清除許可期限展…
員工薪資貸款額度,按九十二年四月投保勞工保險之人員及其投保薪資總 額核給之;最高以核給三個月薪資總數為限,且每一產業或醫療 (事) 機 構貸款,除經行政院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委員會同意者外, 累計不得超過新臺幣二千萬元。
…:載有住院起迄日期之診斷書。 三、接受強制隔離勞工領取薪資之證明文件。 前項補貼,按該受僱用勞工參加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薪資總額之日投 保薪資計算,扣除勞工領取勞工保險傷病給付之金額。未參加勞工保險或 就業保險者,按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規定之日投保薪資計算之 。
… 十二小時,身心障礙者工作時數每週不得少於二十小時。 三、增僱人員與中小企業代表人間無三親等內血親關係。 四、為增僱人員投保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但增僱之人員 不符合參加勞工保險之資格者,應為其投保其他職業災害保險或意外 險。 …
依本辦法申請獎助之中小企業,應填具申請表,並檢具下列文件,向執行 機關委任、委託或委辦之機關或團體申請獎助之備案: 一、增僱人員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勞工保險投保資料表正本。 二、增僱人員符合第四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 三、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五款至第七款規定之承諾書。 四、其…
… 增僱人數計算基準如下: 一、本辦法施行前設立之中小企業,以本辦法施行前一月份之勞工保險投 保人數為計算基準。 二、本辦法施行後設立之中小企業,以首次申請獎助前一月份之勞工保險 …
…一中小企業得請領之最高獎助金總額,依每人每月獎助金與各該企業獎 助人數上限及最長獎助期間之乘積計算。 前項獎助人數上限,為第八條第二項之勞工保險投保人數百分之五十。但 中小企業僱用員工數為十人以下者,得獎助五人。 因配合政府中小企業產業政策需要,其獎助人數之上限,得經專案審議小 組審議決定,不…
…案、編目、保管、檢調、清理、安全維護與史料之建立保管及其他檔案有關事項。 三、關於本處經費出納、薪俸發放與現金、票據之保管轉發及其他出納有關事項。 四、關於本處財物購置、分配,技工、工友管理,勞工保險,員工福利,公產、公物保管與本處辦公廳舍、車輛之管理、修繕,各種會場布置及其他庶務有關事項。
…案、編目、保管、檢調、清理、安全維護與史料之建立保管及其他檔案有關事項。 三、關於本處經費出納、薪俸發放與現金、票據之保管轉發及其他出納有關事項。 四、關於本處財物購置、分配,技工、工友管理,勞工保險,員工福利,公產、公物保管與本處辦公廳舍、車輛之管理、修繕,各種會場布置及其他庶務有關事項。
…業用動力小船之經歷證明文件。 二、換發駕駛執照申請書及體格檢查證明書、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文件、同條項第三款至第五款所定其一文件、原領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影本及服務船舶小船執照影本。 三、勞工保險紀錄。
用人機關 (團體) 應為進用人員於進用期間,依法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全 民健康保險。 用人機關 (團體) 未能依前項規定為進用人員辦理參加保險時,應為其投 保新台幣一百萬元之平安保險或意外險。
進用人員於契約期間執行本條例之公共服務工作致發生死亡、殘廢、傷害 或疾病之職業災害時,用人機關 (團體) 之補償應依下列原則訂定。但如 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其他保險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政府支付費 用補償者,用人機關 (團體) 得予以抵充之: 一、進用人員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用人機關 (團體) 應發給工資予以補 償,其期限最長至契約…
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內部行政管理之支出,其範圍如下: 一、專責設施管理人員之工資、勞工保險費、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就業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及使用派遣勞工進行設施維護管理之費用。 二、公共使用之水電、瓦斯及油料費用。 三、管理設施所需之通訊使用費(含郵資、電話費及網路費)。 四、…
前條第二款所稱具有工作能力,係指申請退休時無下列情形之一,並經服務機構出具證明者: 一、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所定等級第六級至第十五級標準,經地區醫院以上之醫院出具診斷證明書。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三、身心衰弱經地區醫院以上之醫院出具診斷證明書。 四、因疾病或傷害,連續請假逾六個月而無法銷假上班。
…他法令所定取得學士學位之修業年限,發給月撫卹金或月撫慰金。子女或孫子女超過三人者,其月撫卹金或月撫慰金,按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定比率,加給百分之十。 第一項第三款所稱已成年而不能謀生者,係指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所定等級第六級至第十五級標準,經地區醫院以上之醫院出具診斷證明書者。 第一項第四款所稱無人扶養者,係指無民法規定應負扶養義務之親屬,且該遺族不能維持生活,又無謀生能力,經鄉(鎮、市、…
…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繼續請領者,應按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二次以上之求職紀錄。 領取下列給付之期間,不得同時請領第一項補助: 一、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臨時工作津貼。 二、勞工保險條例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傷病給付。 三、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之生活津貼或補助。 四、就業服務法之臨時工作津貼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五、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